核辐射知识问答之三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6-29浏览次数:916

21、核与辐射突发事件的时间阶段是怎么划分的?

核与辐射突发事件的时间阶段可划分为早期、中期和晚期。①早期从突发事件开始,可能延续几小时的到几天的时间。该时段特点是事件发生,并持续伴 随有放射性物质的环境释放。主要照射途径是吸入和烟云中放射性物质的外照射,隐蔽、撤离、呼吸道防护等可能是需要采取的主要防护措施。②中期是指事件得到 控制后几天到几个月的时间。该时段的主要特点是不可控制的大气释放已停止。主要的照射途径是沉积于地面的放射性物质引起的地面沉积外照射、再悬浮放射微尘的吸入内照射和食入污染食品的内照射。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可能包括临时避迁或食物控制。③晚期也称恢复期,可能持续几个月到几年的时间。该时段的特点是长 寿命放射性核素已进入环境和食物链中。主要任务是采取恢复行动,时受影响地区恢复正常生活。该时段食入和吸入再悬浮物质的影响可能是主要的。

22、保护公众的防护措施有哪些?

在发生核与辐射突发事件时,特别是有较大量放射性物质向大气释放的情况下,为保护公众、应急响应人员和从事善后处理的人员,应采取一系列防护对 策与措施:①对突发事件地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辐射监测,以评价对人员可能导致的辐射危害;②制定干预水平、行动水平和应急照射水平,凡达到或超过这些水平 时,应采取相应的干预或防护行动,以限制人们的受照剂量;③对人员采取防护措施,包括隐蔽、服用稳定性碘、撤离、个人防护、控制进出口通路、临时避迁、永 久性重新定居、消除放射性污染、对食品使用进行干预等;④对伤员尽心必要的医学处理,依据其伤情安排在不同水平的医疗单位分级处理;⑤酌情采用其他应急救 援措施,如灭火、通信联络、报警、安全保卫、运输、设立临时收留中心等。

23、对外照射如何进行防护?

可通过三种途径来减少外照射剂量。

一是远离放射源。在处理一个废弃、闲置或无主的放射源时,应尽可能利用长柄操作工具。有条件时,利用机器人遥控处理放射源。除非有必要,无执勤任务的人员应远离放射源和不进入放射性污染区。

二是缩短与放射源接触时间。因此,应加强对从事核与辐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人员的训练,提高工作熟练程度,缩短作业时间。

三是有效利用屏蔽物削弱射线作用于人体的强度。在处理单个放射源时,也应利用具有良好屏蔽性能的物体(如铅砖、铁板、混凝土版)来减少人体的受 照剂量。也可利用建(构)筑物和大型车船体对贯穿辐射的屏蔽性能。在房屋内,里间的屏蔽性能优于外间,墙角处优于屋正中,更优于门后。

24、对内照射如何进行防护?

为防止放射性微尘的吸入,首先应避免扬尘使近地面空气再度污染,如人员步行、车辆行驶或土工作业时,均应注意尽量减少扬尘。确实难以避免时则可 采取加大车距、改变通过路线等方法避开多尘的地点,适当浇湿地面也可减少扬尘。对于放射性微尘,通常利用口罩就可以有较满意的效果,其阻留放射性微尘的效 果可达80%~90%,但是应正确佩带口罩,防止侧漏。

25、早期的防护措施是什么?

在发生核与辐射突发事件后,特别是有较大量放射性物质向大气释放后早期(1~2天内),对人员可采用的防护措施有隐蔽、呼吸道防护、服用稳定性 碘、撤离、控制进出口通路等。隐蔽、撤离、控制进出口通路等措施对来自烟羽中放射性核素的外照射、由烟羽中放射性核素所致的体内污染,以及来自表面放射性 污染物引起的外照射均有防护效果。

26、中期的防护措施是什么?

在事件中期阶段,已有大量的放射性物质沉积于地面,有时放射性物质还可能继续向大气释放。此时,对个人而言除了可考虑终止呼吸道防护外,其他的 早期防护措施可继续采取。为避免长时间停留而受到过高的累积剂量,主管部门可采取有控制和有计划的措施将人群由污染区向外搬迁――避迁。还应考虑限制当地生产或储存的食品和饮用水的销售和消费。根据这个时期人员照射途径的特点,可采取的防护措施还有在畜牧业中使用储存饲料,对人员体表去污,对伤病员救治 等。

27、晚期的防护措施是什么?

在事故晚期(恢复期)作出防护措施决定所面临的问题是在早期、中期阶段已采取防护措施的地区是否和何时可以恢复社会正常生活,或者是否需要进一 步采取防护措施。在事件晚期,主要照射途径为食入污染食品和吸入再悬浮物质引起的内照射。因此,可采取的防护措施包括控制进出口通路、因此,可采取的防护 措施包括控制进出口通路、避迁、控制食品和水、使用储存饲料和地区去污等。

28、一旦出现了核与辐射突发事件,公众应怎么办?

一旦出现核与辐射突发事件,公众必须做的第一件事是获取尽可能多的、而且是可信的关于突发事件的信息,并了解政府部门的决定、通知。为此,应通 过各种手段(电视、广播、电话等)保持与当地政府的信息沟通,切忌不可轻信谣言或小道信息。第二件事是按照当地政府的通知,迅速采取必要的自我防护措施。如:①选用就近的建筑物进行隐蔽,减少直接的外照射和污染空气的吸入。关闭门窗和通风设备(包括空调、风扇),当污染的空气过去后,迅速打开门窗和通风装置。②根据当地政府的安排,有组织、有秩序地撤离现场,避免撤离可能带来严重的负面作用。③当判断有放射性散布事件发生时,应尽量往风向的侧面躲,并迅速 进入建筑物内隐蔽。④用湿毛巾、布块等捂住口鼻,进行呼吸道防护。⑤若怀疑身体表面有放射性污染,可采用洗澡和更换衣服来减少放射形成污染。⑥听从当地主 管部门的安排,决定是否需要控制使用当地的食品和饮水。出现核与辐射恐怖事件,公众要特别注意保持心态平稳,千万不要惶恐不安。

29、最初到达现场的初始响应人员应如何保护自己?

一旦出现核与辐射突发事件,在早期阶段,首先赶赴出事地点的应急救援人员是初始响应人员。在多数情况下他们应是辐射监测人员、消防人员、警察和医护人员等。为了使这些人员的受照危险减至尽可能地小,首先要让他们了解减少照射剂量的三原则,即:①在有异常辐射的环境中停留时间要小;②与放射源的间隔距离要大;③若有可能,要充分利用屏避防护。首次,要为他们配备能报警的辐射探测仪和个人剂量计,以及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具,如防护面具或口罩、防护服、 防护靴和帽等。

使用辐射探测仪的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培训,内容包括仪器的特性、要测量的量,以及相应于报警水平照射的辐射危险。在进入放射性污染场所时,初始报 警水平为每小时0.1毫希沃特的环境剂量率,此初始报警水平还可用于对非必要人员的控制,限制他们进入高于此水平的地区。第二个报警水平是返回水平,取环 境剂量率每小时0.1希沃特或环境剂量0.1希沃特,初始响应人员不要在达到或超过此报警水平的位置执行任务,除非有抢救伤员以及时间上必须抓紧的那些为 恢复对事件控制的行动。

30、什么情况下采取隐蔽措施?公众应注意什么?

在有较大量放射性物质向大气释放的突发事件的早期和中期,隐蔽是可能采取的主要防护措施之一。隐蔽时间短,带来的风险和代价很小,而且绝大多数 人员可在附近的建筑物内暂时隐蔽。此项措施的另一好处是隐蔽过程中人群已得到控制,有利于进一步采取措施,如疏散人口或撤销已实施的防护行动等。隐蔽时间 一般不应超过2天。短时间内通知大量人员采取隐蔽措施也非易事,特别是事先没有预案的隐蔽,可引起社会秩序和公众心理等方面的问题。进行隐蔽时,有的家庭 成员不在家,对其下落会感到很担心。除了工业生产有可能短时间中断外,经济上的损失可能不大,因而一般认为隐蔽是一种困难和代价较小、却有效的措施,在事 件早期也较易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