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检查通报
南京医科大学资产和产业管理处〔2021〕第2期,总第9期
抄送:校纪委办公室
检查时间:2021年04月20日
检查范围:学海楼、明达楼、至诚楼
检查人员:资产和产业管理处
各相关学院/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管控类危险化学品的全周期管理,针对危化品使用端管理要求,应对我校相关危化品暂存点较为分散的现状,资产和产业管理处应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邀请江宁治安大队4名危化品管控方面的专家于4月20日对江宁校区的实验室进行了管控类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检查涉及基础医学院、生殖医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公共卫生学院。请各相关学院、实验室针对发现的隐患积极整改,并举一反三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尽快完成整改,并撰写安全检查整改报告,整改报告经实验室负责人签字后交学院,学院盖章后于4月28日前统一交到资产和产业管理处备查备案,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报告格式见附件。现将检查发现的隐患情况通报如下:
1. 管控类危化品使用台账登记不准确、不规范。
2. 管控类危化品物防、技防设施配套不到位。
3.针对管控类危化品管理的培训教育、应急预案及演练不到位
附表1:学海楼
地点 | 学院、部门 | 问题事实描述 |
B225 | 生殖国重 | 暂存点内易制爆化学品(双氧水)存放在防腐柜中 |
A136 | 基础 | 剧毒品(锇酸)使用台账登记不准确、不规范,暂存场所无监控。 |
附表2;明达楼
地点 | 学院、部门 | 问题事实描述 |
106 | 危化品库房 | 剧毒化学品规章制度未上墙。 |
附表3;至诚楼
地点 | 学院、部门 | 问题事实描述 |
123 | 公卫 | 易制爆化学品(硝酸、高氯酸)使用完后,未及时存放至专用柜中。 |
对隐患如有疑问,整改咨询联系资产和产业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025-86869283。
同时对在本次专项检查中未查出管控类危化品管理方面明显问题的以下实验室给与表扬:
基础医学院:A118实验室
生殖医学国家重点实验室:B224、B223实验室
公共卫生学院:122、258、317实验室
资产和产业管理处
2021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