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7-01浏览次数:365

各学院、中心、重点实验室: 

       暑假临近,为保障实验室安全,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结合学校新冠疫情防控要求,请各单位继续认真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各项安全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到人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强化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实验室安全责任,把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做好隐患排查和整改各单位在日常自查的基础上,应在放假前组织一次全面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对重点部位和容易产生安全问题的部位需要着重检查。特别是实验室内仪器设备、压力容器(如气瓶、高压灭菌锅)、危险化学品以及火源、可燃物、水电气等各种管路设施的状态,并做好专项检查记录。自查过程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整改。

      三、规范假期实验室使用管理暑假期间不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应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潮等各项安全措施,并注意关闭水、电、气、门窗,贴好封条。暑假期间开放使用的实验室,要落实安全责任人,强化人员培训和进出登记制度,并请统计、填写《南京医科大学2021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开放备案表》(详见附件),于79日前送交实验室管理科(联系人:仲为国;联系电话:86869283,13584050783Email15451247@qq.com。未提交的单位,视为放假期间不使用实验室。资产和产业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将在暑假前、暑假期间开展实验室安全抽查。

       四、建立值班巡查制度。各单位应结合实验室特点,落实假期值班、安全巡查制度。暑假期间进入实验室实施登记制度,值班人员要定期巡检实验室安全状况,建立交接班制度,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发现涉及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情况应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五、严格落实准入制度。实验指导教师应提高责任意识,加强对参与实验人员准入资格核实及安全教育、操作培训和督促管理。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

       六、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实验室钥匙必须专人专管,不得擅自外借他人使用,严禁在实验室留宿,不得从事与实验无关的事项。实验进行过程中,必须有人值守,尤其是在进行化学反应实验、使用干燥箱等加热设备时,实验人员不得离开。实验人员离开实验室时务必关闭水源、电源、气源,锁好门窗,以防火灾、爆炸、溢水事故的发生。空调、饮水机、计算机等不得开机过夜。

       七、突出危化品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一)做好危险化学品管理。按规定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腐蚀性等危化品的管理,严格执行管控类试剂“五双”制度,同时做好记录,使用完毕后及时入柜保存,严防药品流出实验室。

       (二)涉及微生物安全的实验室,要切实加强对病原微生物的安全规范管理,规范生化类试剂和用品的采购、实验操作、废弃物处置等工作程序。

       八、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设备不使用时应断电并保存于安全地点,气瓶放入气瓶柜或采取固定措施固定,以免碰撞或倾倒;不使用的气瓶或因实验需要使用完毕的气瓶,务必关闭总阀,防止气体泄漏事故的发生;其余特种设备均需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九、规范实验废弃物管理。实验室废弃物需分类存放,标识清晰;废液要按规定贴好标签并置于安全区域统一存放,不得将实验室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或直接倒入下水道。

      十、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总体要求,执行实验室准入和信息登记制度,控制实验室人员总量并做好防护工作。实验室在非必须的情况下不要购买源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试剂耗材;实验室购买的试剂耗材,务必在收件后进行必要的消杀处理。

附件:南京医科大学2021年暑期实验室开放备案表.doc

 

资产和产业管理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

2021年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