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检查通报
南京医科大学资产和产业管理处〔2021〕第8期,总第15期
抄送:校纪委办公室
检查时间:2021年10月26日-2021年11月5日
检查范围:五台校区动物中心、二号教学楼,江宁校区学海楼、明达楼、至诚楼、实验室危险废物暂存库
检查人员:南京市应急管理局、江宁区公安局、江宁区教育局、江宁区生态环境局、校领导、资产和产业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保卫处、后勤管理处、校实验室安全督查员
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保障实验室安全,加强我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近期,学校先后接受了南京市应急管理局、江宁区公安局、江宁区教育局、江宁区生态环境局针对实验室危化品等安全专项检查。同时,由校领导带队,资产和产业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联合保卫处、后勤管理处等职能部门进行了实验室安全自查。检查涉及生殖医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儿科学院。请各相关单位、实验室针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积极整改,举一反三,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请尽快撰写整改报告(格式见附件),实验室负责人签字后交学院,学院盖章后于11月12日前统一送交资产和产业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备案。现将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通报如下:
1.危化品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在:危化品未按照配伍禁忌分类存放。
2.实验室风险源辨识标签张贴不规范。
3.实验室气瓶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在:气瓶柜气体泄露报警装置未运行、未配备防倾倒装置、无气瓶帽、过量存放、空气瓶未及时回收处理。
4.部分实验室应急设施缺乏维护保养,主要表现在:应急洗眼器管路老化、无保养记录及水压异常。
附表1:至诚楼
地点 | 学院、部门 | 问题事实描述 |
530 | 药学院 | 洗眼器水压过高,连接管路老化 |
520 | 药学院 | 气瓶柜气体泄露报警装置未运行 |
135 | 公共卫生学院 | 气瓶使用中未配备防倾倒装置 |
423 | 公共卫生学院 | 空气瓶未及时安排厂家回收处置 |
灭菌锅未张贴检测标志 | ||
101 | 公共卫生学院 | 火灾报警提示未及时处理 |
435 | 公共卫生学院 | 实验室废弃物未规范张贴标签 |
实验室废弃物未及时处理 |
附表2:学海楼
地点 | 学院、部门 | 问题事实描述 |
B407 | 基础医学院 | 危化品未按照配伍禁忌分类存放 |
B411 | 基础医学院 | 液氮罐使用场所无风险源辨识标志和操作规程 |
B427 | 基础医学院 | 危化品未按照配伍禁忌分类存放 |
A526 | 基础医学院 | 数个气瓶飞线连接培养箱,存在泄露隐患 |
B114 | 生殖国家重点实验室 | 气瓶无气瓶帽 |
液氮未放置在固定位置,无风险源辨识标志 | ||
B119 | 生殖国家重点实验室 | 洗眼器水压过高 |
B105 | 生殖国家重点实验室 | 废旧纸箱堆积 |
B103 | 生殖国家重点实验室 | 过量储存危化品(乙醇) |
B225 | 生殖国家重点实验室 | 危化品未分区放置 |
存放大量废弃纸箱、空试剂瓶 | ||
电箱裸露 | ||
B005 | 生殖国家重点实验室 | 各类风险源辨识标志不完整 |
附表3:明达楼危化品库房
地点 | 学院、部门 | 问题事实描述 |
106 | 资产和产业管理处 | 防盗门闭门器损坏 |
部分非管制类危化品未采用专用柜存放 | ||
残余电气线路未清理 | ||
未配备气体泄露报警装置 |
附表4:实验室危险废物暂存库
地点 | 学院、部门 | 问题事实描述 |
一楼 | 资产和产业管理处 | 洗眼器未配置脚控制开关 |
对隐患问题如有疑问请咨询联系资产和产业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025-86869283、13584050783。
资产和产业管理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