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检查通报〔2021〕第 8期,总第15期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11-08浏览次数:413

实验室安全检查通报


南京医科大学资产和产业管理处〔2021〕第8期,总第15

抄送:校纪委办公室


检查时间:2021年10月26日-2021年11月5日

检查范围:五台校区动物中心、二号教学楼,江宁校区学海楼、明达楼、至诚楼、实验室危险废物暂存库

检查人员:南京市应急管理局、江宁区公安局、江宁区教育局、江宁区生态环境局、校领导、资产和产业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保卫处、后勤管理处、校实验室安全督查员

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保障实验室安全,加强我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近期,学校先后接受了南京市应急管理局、江宁区公安局、江宁区教育局、江宁区生态环境局针对实验室危化品等安全专项检查。同时,由校领导带队,资产和产业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联合保卫处、后勤管理处等职能部门进行了实验室安全自查。检查涉及生殖医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儿科学院。请各相关单位、实验室针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积极整改,举一反三,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请尽快撰写整改报告(格式见附件),实验室负责人签字后交学院,学院盖章后于11月12日前统一送交资产和产业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备案。现将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通报如下:

1.危化品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在:危化品未按照配伍禁忌分类存放。

2.实验室风险源辨识标签张贴不规范。

3.实验室气瓶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在:气瓶柜气体泄露报警装置未运行、未配备防倾倒装置、无气瓶帽、过量存放、空气瓶未及时回收处理。

4.部分实验室应急设施缺乏维护保养,主要表现在:应急洗眼器管路老化、无保养记录及水压异常。


附表1:至诚楼

 

地点

学院、部门

问题事实描述

530

药学院

洗眼器水压过高,连接管路老化

520

药学院

气瓶柜气体泄露报警装置未运行

135

公共卫生学院

气瓶使用中未配备防倾倒装置

423

公共卫生学院

空气瓶未及时安排厂家回收处置

灭菌锅未张贴检测标志

101

公共卫生学院

火灾报警提示未及时处理

435

公共卫生学院

实验室废弃物未规范张贴标签

实验室废弃物未及时处理

 

附表2:学海楼

 

地点

学院、部门

问题事实描述

B407

基础医学院

危化品未按照配伍禁忌分类存放

B411

基础医学院

液氮罐使用场所无风险源辨识标志和操作规程

B427

基础医学院

危化品未按照配伍禁忌分类存放

A526

基础医学院

数个气瓶飞线连接培养箱,存在泄露隐患

B114

生殖国家重点实验室

气瓶无气瓶帽

液氮未放置在固定位置,无风险源辨识标志

B119

生殖国家重点实验室

洗眼器水压过高

B105

生殖国家重点实验室

废旧纸箱堆积

B103

生殖国家重点实验室

过量储存危化品(乙醇)

B225

生殖国家重点实验室

危化品未分区放置

存放大量废弃纸箱、空试剂瓶

电箱裸露

B005

生殖国家重点实验室

各类风险源辨识标志不完整


附表3:明达楼危化品库房

地点

学院、部门

问题事实描述

106

资产和产业管理处

防盗门闭门器损坏

部分非管制类危化品未采用专用柜存放

残余电气线路未清理

未配备气体泄露报警装置

附表4:实验室危险废物暂存库

地点

学院、部门

问题事实描述

一楼

资产和产业管理处

洗眼器未配置脚控制开关

对隐患问题如有疑问请咨询联系资产和产业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025-8686928313584050783


附件: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报告(格式范本).doc

资产和产业管理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

2021年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