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资产处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6-24浏览次数:433

各学院、中心、重点实验室: 

    暑假临近,为保障实验室安全,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结合学校新冠疫情防控要求,请各单位继续认真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各项安全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到人。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强化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实验室安全责任,把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做好隐患排查和整改。各单位在日常自查的基础上,应在放假前组织一次全面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对重点部位和容易产生安全问题的部位需要着重检查。特别是实验室内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如气瓶、高压灭菌锅)、火源、可燃物、水电气等各种管路设施的状态,并做好专项检查记录。自查过程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整改。

三、规范假期实验室使用管理。假期间不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应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潮等各项安全措施,并注意关闭水、电、气、门窗,贴好封条。暑假期间开放使用的实验室,要落实安全责任人,强化人员培训和进出登记制度,并请统计、填写《南京医科大学2022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开放备案表》(详见附件),于71日前送交实验室管理科(联系人:仲为国;联系电话:86869283,13584050783Emailsysgl@njmu.edu.cn。未提交的单位,视为暑假期间不使用实验室。资产和产业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将在暑假期间开展实验室安全抽查。暑假期间开放的实验室必须有教师在岗,开展实验时必须有教师或实验室安全人员现场指导。

四、建立值班巡查制度。各单位应结合实验室特点,落实假期值班、安全巡查制度。暑假期间进入实验室实施登记制度,值班人员要定期巡检实验室安全状况,建立交接班制度,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发现相关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并视情况及时上报。

五、严格落实准入制度。实验室负责人和实验指导教师应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对参与实验人员准入、培训、安全教育、风险告知和督促管理。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管理规定。

六、落实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实验室门禁管理,准入与培训不合格人员不得开放门禁,应及时关闭已毕业离校学生门禁。严禁在实验室留宿。实验进行过程中,必须有人值守,尤其是在进行化学反应实验、使用加热设备时,实验人员不得离开。实验人员离开实验室时务必关闭水源、电源、气源,锁好门窗,以防火灾、爆炸、溢水事故的发生。各类实验仪器以及空调、饮水机、计算机等不得开机过夜。

七、突出危化品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一)做好危险化学品管理。按规定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腐蚀性等危化品的管理,严格执行管控类试剂五双制度,同时做好记录,使用完毕后及时入柜保存,严防药品流出实验室。

(二)涉及微生物安全的实验室,要切实加强对病原微生物的安全规范管理,规范生化类试剂和用品的采购、实验操作、危险废物处置等工作程序。

八、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设备不使用时应断电并保存于安全地点,气瓶放入气瓶柜或采取固定措施固定,以免碰撞或倾倒;不使用的气瓶或使用完毕的气瓶,务必关闭总阀,防止气体泄漏事故的发生;其余特种设备均需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九、规范实验危险废物管理。应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收集处置实验室危废。分类存放,标识规范、清晰;不得将实验室危废混入生活垃圾,严禁将废液直接倒入下水道

十、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总体要求,执行实验室准入和信息登记制度,控制实验室人员总量并做好防护工作。实验室在非必须的情况下不要购买源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试剂耗材;实验室购买的试剂耗材,务必在收件后进行严格消杀处理。

 

附件:南京医科大学2022年暑期实验室开放备案表.docx

资产和产业管理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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