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第6期,总第21期
检查时间:2022年7月11日
检查范围:江宁校区至诚楼、学海楼
检查人员: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组
各二级单位:
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苏教科办函[2022]9号)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红线意识,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专家组近期对我校各实验室进行安全抽查,检查涉及基础医学院、生物医学工程与信息学院、生殖医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请各相关单位、实验室针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积极整改,并举一反三,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请依据整改情况如实填写整改报告(格式见附件),实验室负责人签字后交二级单位,二级单位盖章后于7月22日前统一送交资产和产业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备案。现将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通报如下:
1.实验室危化品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在:
(1)管控类危化品:管控类危化品柜不合规、管控类危化品未放置于危化品柜、管控类危化品台账与实物不符、非管控类危化品与管控类危化品混放、管控类危化品没有依据配伍禁忌分开存放等;
(2)普通危化品:液态危化品存放于高处等。
2.实验室气瓶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在:气瓶状态牌悬挂错误、气路管线与气瓶连接处未固定、气瓶压力表混用、气瓶无气瓶帽、气瓶所处密闭空间无氧含量报警装置等。
3.其他:洗眼器未定期巡检、缺少巡检记录,乳胶、丁腈手套混用,自配试剂标签不合规等。
附表1:学海楼
地点 | 学院、部门 | 问题事实描述 |
A123 | 基础医学院 | 自配试剂标签不合规 |
管控类危化品柜不合规、台账与实物不符 | ||
A126 | 基础医学院 | 高温烘箱放置于易燃设备上使用 |
A235 | 基础医学院 | 洗眼器没有巡检、缺少巡检记录 |
气瓶状态牌挂牌错误 | ||
气路管线与气瓶连接处未固定 | ||
自配试剂标签不合规 | ||
A233 | 基础医学院 | 非管控类危化品与管控类危化品混放 |
管控类危化品(硝酸银)未备案、缺少智慧危管二维码 | ||
B319 | 基础医学院 | 配电箱被遮挡 |
B407 | 基础医学院 | 管控类危化品储存方式不合规 |
B409 | 基础医学院 | 气瓶状态牌挂牌错误 |
D605 | 生物医学工程与信息学院 | 使用低密度易燃易爆气体(氢气),室内配备的泄露报警装置错误、无应急排风装置 |
危废处置不规范-废液桶的防渗漏托盘不合规 | ||
液态危化品存放于高处 | ||
气瓶气路连接错误 | ||
D601 | 生物医学工程与信息学院 | 气瓶压力表混用 |
风险源(氢氟酸)的危害性及应急防护措施告知不到位 |
附表2:至诚楼
地点 | 学院、部门 | 问题事实描述 |
123 | 公共卫生学院 | 管控类危化品(锌粉)未放置于危化品柜 |
258 | 公共卫生学院 | 试剂瓶叠放 |
自配试剂未张贴标签 | ||
327 | 公共卫生学院 | 使用非国标插座 |
319 | 公共卫生学院 | 管控类危化品(三氯甲烷)未放置于危化品柜 |
118 | 药学院 | 管控类危化品(锌粒、硝酸镁)未放置于危化品柜 |
228 | 药学院 | 气瓶未固定 |
对隐患问题如有疑问请咨询联系资产和产业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仲为国,联系电话:025-86869283。
资产和产业管理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
2022年7月13日
抄送:校纪委办公室